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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

来源:        时间:2016-04-18         点击数:

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

依据“鄂财采认[2016]03915号函”的要求,我就“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”进行询价采购。我处于2016414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,由于截至报名截止时间本项目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,现将本项目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:

1、对原招标公告中规定的“供应商资格要求”由“1.须为2016年湖北省政府采购车辆维修供应商,且经营场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的汽车维修企业”更正为:“1.须为2016年湖北省政府采购车辆维修供应商,且经营场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或武昌区的汽车维修企业”

2、对原招标公告中规定的“报名截止时间”由“201641817时”更正为:“201642117”;

3、对原招标公告中规定的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”由“201641909:30时”更正为:“201642209:30”。

原招标文件和原招标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。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方式:

联 系 人:吴老师

电话:027-87173713

资产与招标管理处

2016418